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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物业用过户吗,房子卖了物业没过户物业该谁交

2025-09-26 02:41:34浏览量(

买房V信:188828470

房子卖掉后,物业方面需要进行过户手续。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只有完成过户登记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才能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物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包括收取房款、签署过户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如果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房子卖了之后,物业方面的过户手续是必不可少的。

房子卖了物业没过户物业该谁交

房子卖了物业没过户物业该谁交

如果房子已经卖了但尚未过户,物业公司通常应该向原房主追讨物业费。因为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基于房屋产权的,即谁拥有产权,谁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与原房主联系,要求其缴纳未付的物业费。如果原房主未能及时缴纳,物业公司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约定,例如在购房合同中规定了物业费由买房人承担,并且物业公司已经向买房人发送了书面催缴通知,那么物业公司可能会直接向买房人追讨物业费。

此外,如果原房主已经去世,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房产的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追讨物业费。

总之,在房子卖了但尚未过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该向原房主追讨物业费。如果原房主无法联系或拒绝缴纳,物业公司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如果存在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也可能向买房人或继承人追讨物业费。

参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继续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可以请求业主按照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物业费。”

第九百五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醉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律师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房子卖了物业用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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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后,物业方面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为物业只有产权人的名字,物业在进行任何操作(如水电燃气等费用的过户)时,都需要产权人配合。如果不过户,物业在办理上述业务时无法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容易引起后续纠纷。

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转让、抵押的,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双方对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后,才能确立产权的归属。

所以,卖房后,房产所有权人应尽快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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